(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參考文本----設執行董事、監事會)
廈門XX貿易有限公司章程
為維護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廈門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訂本章程。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廈門XX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注:如本公司為集團母公司,應當在章程中記載企業集團名稱。如“集團名稱:廈門XX貿易集團”)
第二條 公司住所:廈門市思明區XX路XX號
住所為法律文書送達地址。
第二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范圍: 貨物進出口。
第三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幣種:人民幣。(注:外商投資企業可選擇其他可自由兌換的外幣)
第四章 股東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及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 李XX
國籍(注冊地):
認繳出資額: 500萬元
出資比例: 100%
出資方式:(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
出資時間:X年X月X日前
(注:股東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可自行約定)
第五章 股東會及其議事規則
第六條 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依據《公司法》行使職權。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及職權
第七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由股東委派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八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依據《公司法》行使職權。
第九條 公司設經理一名,由股東聘任或解聘,依據《公司法》行使職權。(注:公司不設經理的,此條不需寫入章程)
第十條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X人,由公司股東委派產生X名,另X名由公司職工代表擔任。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注: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3人,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監事依據《公司法》行使職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會議事方式、表決程序按《公司法》有關規定執行。(注:公司章程如需約定除《公司法》已規定的事項之外的議事規則,可根據實際情況添加條款)
第七章 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注:也可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經理擔任)
第八章 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可以依法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第十三條 股東依法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第十四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注:股東也可另行約定,并在章程中載明)
第九章 公司的營業期限
第十五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XX年(或長期)。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公司應當指定聯絡人,負責向社會披露應當公開的公司信息,接受有關行政部門詢問調查。聯絡人信息應當向商事登記機關備案,聯絡人變動的,應向商事登記機關重新備案。
第十七條 在公司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公司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十八條 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經股東通過后生效。股東通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應當報商事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 公司章程未規定的其他事項,適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僅設立) 公司股東:李XX(簽署)
X年X月X日
(變更、備案)
公司法定代表人: (簽字)
X年X月X日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參考范本(設執行董事、監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