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
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合同
甲方(學駕人姓名): 聯系電話:
證件類型(名 稱): 證件號碼:
住 所(通訊地址):
乙方(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投訴電話: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編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府管理部門規范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經營服務行為的管理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就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學駕車型及培訓費
甲方選擇培訓的準駕車型: (代號 ),學費 元,培訓項目、學時及收費標準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教學方式與培訓預約
1.乙方應在甲方支付理論知識培訓費用和相關服務費用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理入學手續、建立培訓檔案、發放培訓教材,安排甲方參加“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培訓。甲方“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取得學習駕駛證明后,可預約駕駛操作培訓時間。雙方約定“基礎和場地駕駛”實際操作培訓、“道路駕駛”實際操作培訓的培訓時間為:
□ 甲方預約培訓時間; □ 乙方安排培訓時間。
2.甲方預約培訓時間的,應提前 日進行預約;甲方取消預約的,最遲應提前 個小時取消預約,而不承擔違約責任。可供選擇的預約和取消方式有:
□互聯網(網址: );
□乙方經營場所預約窗口; □電話 ;
□其他方式 。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培訓服務地點(網址)
1.課堂教學地點: ;
2.遠程網絡教學網址: ;
3.“駕駛模擬設備”培訓地點: ;
4.“基礎和場地駕駛”培訓地點: ;
第四條 培訓費用的支付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一次性支付 “理論知識培訓費用”和“相關服務費用”等共計 元給乙方。對實際操作培訓費用即“基礎和場地駕駛”培訓費用、“道路駕駛”培訓費用,雙方約定的支付方式如下:
□“預付費用”培訓服務模式:甲方在支付 “理論知識培訓費用”和“相關服務費用”時,同時將實際操作培訓費用共計 元支付給乙方。
□“先學后付”培訓服務模式:甲方每次完成實際操作培訓后 小時內,按預約學時費用支付培訓費用。
2.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支付培訓費用:
□ 現金; □ 銀行卡; □ 其他支付
(特別提示:甲方應將費用直接支付給乙方,切忌支付給其他個人、單位賬戶等。如采用支付寶、微信等方式支付,應在本合同中明確收款賬號。如采用現金支付,請及時索要發票。)
第五條 退費
1.退學退費
扣費 標準 | 檔案 未受理 | 檔案 已受理 | 已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未參加實際操作培訓 | 已參加 實際操作培訓 | 超過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 | 其他 |
扣費 金額 | ||||||
說明 |
乙方應在甲方申請退學退費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明確應退費用及明細并告知甲方。
2.其他退費約定:
第六條 違約責任和合同解除
1.甲方預約成功而未在約定時間內接受培訓的(適用“先學后付”學員),甲方應按本次預約培訓費用的 %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培訓服務,造成甲方培訓學時不足的,乙方應為甲方補足培訓學時,并按差額培訓學時相應費用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因人員、車輛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預約時段接受培訓的,乙方應免收該預約時段的培訓費用,并按本次培訓費用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支付培訓費用之日起 日內,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培訓服務的,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未按預約時段參加培訓超過 次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5.本合同解除后,乙方應于 日內為甲方辦理注銷學籍手續,并按照甲方未接受的培訓學時,退還已收訖的相應費用,同時應按照前三點規定由過錯方支付對方相應的違約金。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意協商或者調解,或者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及通用條款為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合同模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