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省星創天地申報與認定
(一)申報條件
1.星創天地的運營單位必須是在閩具有法人資格的涉農的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市級及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省級及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級及以上農業科技園區(創業園、產業園)運營主體等企事業單位。
2.星創天地須由省級科技特派員牽頭或參與建設,且實際運營時間滿1年以上。
3.星創天地須具備《福建省星創天地管理細則》提出的六項基本條件。
(二)申報材料
1.福建省星創天地申請表(附件:下載本文默認為下載附件)。
2.佐證材料
(1)星創天地運營單位的注冊登記證照復印件。
(2)星創天地及服務設施產權證明(屬租賃場地的,還應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消防安全相關證明、場地分布圖,并在分布圖中標注在孵企業(團隊)與服務場地位置和面積、含標識的外景及內部環境照片等。
(3)在孵、已畢業的企業(團隊、創客)名單(附件2,附件3、營業執照復印件、入駐協議復印件。在孵的企業(團隊、創客)不得少于10個,其中創業企業數量不少于3個。
(4)星創天地管理團隊人員匯總表(附件4)及學歷證明復印件材料。
(5)星創天地創業導師匯總表(附件5)并附從事專業資格證明復印件及簽約證明。
(6)星創天地創業活動情況匯總表(附件6),佐證材料提供活動通知復印件、照片等證明材料。
(7)入駐創業企業(團隊)獲得財稅支持、投融資情況表(附件7),提供獲得投融資、財稅支持等相關佐證材料(投資合同、投資意向書、財稅經費下達通知等復印件)。
(8)星創天地引進新品種、新技術情況匯總表(附件8)。
(9)創業企業、團隊(創客)獲得的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復印件。
(10)星創天地與技術依托單位、中介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創投機構等)合作協議復印件。
(11)星創天地運營管理制度文件。
(三)申報程序
1.星創天地申報單位向所在地市級科技行政部門或省直主管部門提交《福建省星創天地申請表》及相關附件材料。
2.各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科技管理部門、省直部門等推薦單位要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和現場核查并簽章,按照排名先后順序推薦產業基礎好、平臺特色突出、服務專業、運營良好、成效顯著的星創天地。各有關設區市應優先支持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建設省級星創天地。
3.請推薦單位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將推薦函、福建省星創天地匯總表(附件9)一式1份和紙質申請材料(按規范裝訂,所有材料均需蓋章)一式1份報送至省科技廳星火計劃辦公室,同時將申請材料電子版發送至87884327@fjinfo.org.cn。
(四)評估認定
省科技廳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綜合評估,評估合格者授予“福建省星創天地”稱號。
2022年福建省星創天地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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